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爱沙尼亚实施《公约》第46条
爱沙尼亚是《欧洲刑事事项法律互助公约》 (1959 年)及其《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爱沙尼亚还与芬兰、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俄罗斯联邦、乌克兰和美利坚合众国缔结了若干双边协定。 负责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是司法部,可接受英语和…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406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