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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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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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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批准《利雅得阿拉伯司法合作协定》并通过与包括伊朗和突尼斯在内的国家间的双边谅解备忘录,伊拉克为因《反腐败公约》所述罪行而被判刑之人的移管确立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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