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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实施《公约》第44条
拉脱维亚实行的是双重引渡制度。对于欧洲联盟的其他成员国,将按照 2002 年6 月 13 日关于欧洲逮捕令和欧洲联盟成员国之间移管程序的欧洲理事会框架决定进行逃犯的移交。 如果其他区域文书不适用,则《反腐败公约》可用作进行引渡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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