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引渡主要遵循《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第 488 至 504 条) 、 《刑法》第 10和 11条以及《关于在刑事事项上与国外主管机关的管辖权关系的第 10193 号法》第三章(第 31 至 52 条) 。按照《第 10193 号法》第 9 条,阿尔巴尼亚可根据国际…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