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乌拉圭实施《公约》第44条
乌拉圭可以考虑将《公约》以及其 15 项双边条约和 3 项区域条约作为引渡的法律依据。乌拉圭还在没有条约的情况下在引渡事项上提供合作,条件是需符合双重犯罪原则。在国内立法中,引渡由下列法规予以规范:《刑法典》(第 13 和14 条)、…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719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