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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亚新几内亚实施《公约》第44条
规范巴布亚新几内亚提供和接受引渡的相关程序载于 2005 年引渡法,该引渡法颁布之时,以前的 1975 年独立引渡法即行废止。通常要求立足于行为的两国公认犯罪,其惩治界限为死刑或最高期限不少于 12 个月的监禁(7(1)节)。然而,引渡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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