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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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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刑法》第 134 条至第 137 条确立了包括属地管辖规则及主动和被动属人管辖规则在内的管辖原则。审议组牢记《反腐败公约》相关规定的任择性,并请黑山有关当局探讨是否有可能扩大刑事管辖权的范围,以包括:(1)针对该国或其国民的犯罪,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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