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对当罪行在其全部或部分领土内实施时,加拿大对《公约》规定的这些罪行拥有管辖权。为遵守加拿大法院的管辖权,构成罪行的活动的主要部分须发生在加拿大。加拿大主要通过行使属地管辖权执行其法律。然而,作为普通法的事项,当罪行和加拿大…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