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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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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公约》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是在以下条款中付诸实施的:《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刑法》第29 至31 条、《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联邦刑法》第31 至33 条、《塞族共和国刑法》第23 至25 条以及《布尔奇科特区刑法》第31 至33 条(共同犯罪、教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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