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阿根廷实施《公约》第40条
根据《金融实体法》(第 21,525 号法)第 39 和 40 条规定,阿根廷的法律制度在被动金融业务方面保留了银行保密,其中银行收到或收集通常以银行存款形式操作的来自个人的钱款。正如在阅读第 21,526 号法第 39 条时会注意到的那样,法官在调…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2339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