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刑法》第126 和133 条涉及司法程序中对证人的不当干涉或影响。针对妨害司法或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规定有很多,特别是在《刑法》、《(禁止)洗钱法》、《反腐败及其他相关犯罪法》和《经济与金融犯罪委员会(设立)法》中。对调查人员、…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