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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比克实施《公约》第39条
40-H n1 条对国家主管机关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作了规定。(b)《检察机关法》(第 14/2012 号)。然而,实际上调查机构和私营部门之间并未出现结构性合作。莫桑比克已采取措施鼓励公民报告腐败行为。配合司法的人员可使用免费电话线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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