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法国第15条
外国或国际公职人员行贿和受贿在第 435-1 条和第 435-3 条中作了陈述。有关外国或国际司法工作人员的相同犯罪在第 435-7 条和第 435-9 条中作了陈述。这些规定源自 2007 年 11 月 14 日《反腐败法》。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563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