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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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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第二十五条第㈠项通过两个基本条款执行:《刑法典》第343 条(“提供虚假证言或审计”)和第344 条(“诉讼过程中的胁迫”)。 《公约》第二十五条第㈡项通过上述条款执行,因为巴西没有区分受害人是普通人还是司法或执法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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