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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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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信息
《刑法》第300 条规定,任何教唆证人不作证或作伪证的行为,包括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恐吓的手段,均构成刑事犯罪。第298 条涵盖了在已取得证词的案件中许诺给予、提议给予或实际给予不当好处以换取伪证的行为。根据关于犯罪参与的第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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