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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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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根据《反腐败法》第 6 条,所有公共机关和公职人员都有义务在自己的权能领域内打击腐败。具体的公共机构(审计法院、财政部财务控制委员会)必须向各个执法机关传递关于腐败的信息。关于打击腐败的信息交换是在执法机关、总统反腐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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