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黑山实施《公约》第24条
审议组欢迎通过《刑法》第256 条实施《反腐败公约》第二十四条的任择规定。为协助广泛实施《刑法》第256 条,审议组请国家有关当局探讨是否有可能在该条款范围内纳入“继续保留”要素。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563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