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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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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依照《公约》的规定,2003 年12 月10 日关于支持打击恐怖主义和禁止洗钱国际努力的第2003-75 号法第62 条将清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对于上游犯罪人的洗钱行为(清洗自有利润或“自我洗钱”)和第三方实施的该等行为,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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