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塞浦路斯实施《公约》第23条
反洗钱立法于1996 年颁布第61/1996 号法律,已并入2007 年《防止和制止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法》(“《反洗钱法》”)。1该法第4 条确立了洗钱罪,这一罪行包含《公约》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所有构成要件。 洗钱犯罪涵盖任何类型的财产,而无…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6406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