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科威特根据2002 年第35 号法律通过了处理和定罪洗钱活动的全面法律。该法律第2 条对洗钱活动的定义是:(a)明知资金来源于犯罪行为而进行洗钱活动的;(b)事先明知资金来源于犯罪行为而运输、转移、拥有、获取、使用、持有或接收这些资金…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