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洪都拉斯共和国实施《公约》第23条
《反洗钱特别法》第36 条将洗钱定为刑事犯罪。《刑法典》的一般性条款涉及参与和未遂(第14、37 和63 条);上述《特别法》第38 条将共谋和结伙定为犯罪。《特别法》第36 条包含上游犯罪清单,其中包含破坏公共行政罪(《刑法典》第346 …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720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