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巴林王国在经《2013 年第25 号法案》修正的关于预防和禁止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的《2001 年第4 号立法法令》第2 条中,将洗白犯罪所得定为刑事犯罪。不过,该条并未将明知财产是犯罪所得而隐瞒与该财产有关的真正性质、来源、下落、处置方…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