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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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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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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法》允许反腐败独立委员会总干事经与公共检察署署长协商后,向有关人员作出书面保证,保证其提供的任何信息不会用于对其提出指控。与执法和侦查机构合作的个人,以及根据各自的情况能够证实对他人的指控的个人,若涉及一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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