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阿尔巴尼亚实施了各项措施来鼓励罪犯配合执法和司法主管部门,包括一系列保护“司法配合者”和“相关人员”的措施,《关于保护证人和司法配合者的法律》和《刑事诉讼法》(第 361/a 条)对此作了规定。这种配合也可被视为从轻处罚的情形(…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