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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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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实施《公约》第36条
监察员办公室成立于 2005 年,目的是保护和促进人权、良好治理和打击腐败。监察员凭借其关于腐败投诉的报告,成功地建议总检察官办公室调查并起诉针对高官的腐败指控。2009 年,根据第 8/2009 号法律,该办公室的反腐任务转交给反腐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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