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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实施《公约》第36条
突尼斯设有若干反腐败专职机构。除了国家法律服务部门的成员和刑事侦查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外,突尼斯最近成立了国家反腐败局,这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有权调查和侦查腐败案件。通过在突尼斯初审法院设立司法和金融科加强了体制框架,以起诉和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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