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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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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预防腐败法》第 3 条设立了独立的反腐败委员会。第 4 条第(4)款规定,委员长和副委员长应独立履行职务,不受任何个人或机构的领导或控制。《预防腐败法》第 8 和第 9 条述及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反腐败委员会按照《预防腐败法》第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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