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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关于实施《公约》第三十六条(专职机关),反腐败小组是一个在调查腐败和相关罪行方面具有有限专属管辖权的警察机关。自反腐败小组成立以来,该小组处理了 460 起法庭案件,涉及的损害赔偿额共计 160 亿布隆迪法郎。尽管仅可能在完成司法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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