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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实施《公约》第19条
通过《刑法》第278、第280 和第284 节将滥用职权行为规定为犯罪。特别是,《刑法》第284 节规定,公职人员获得不当利益或为其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是定罪的必要条件,任何违背公共信任的行为,尽管不具备这些要素,也视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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