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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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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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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实施《公约》第33条
《廉政和预防腐败法》对保护举报人作了规定,包括保护举报人身份、雇主承担举证责任以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雇员就因举报罪行而受到斥责提起索赔的权利。还适用《劳动法》中禁止聚众滋事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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