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南非实施《公约》第333条
《受保护披露法》(2000 年)向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举报人提供保护。《受保护披露法》规定了员工可用于举报违法行为和违规行为的程序。该法禁止雇主因员工进行了受到保护的披露而致使其受到“职业损害”,这包括任何纪律行动;解雇、停职…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2188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