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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第15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8-24 11:00:47 人气:8 评论:0

1960 年《刑事犯罪法》(第 29 号法)第 239 条、第 241 至第 243 条以及第 245条对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的行为做出规定。第 3 条对“公职人员”进行了界定,第 261 条对“有值对价”进行了界定,与之对应的是“不当好处”。
   《刑事犯罪法》第
151 条、第 239 条、第 242 至第 244 条、第 247 条、第 253

和第
254 条将公职人员的受贿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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