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第18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9-4 22:18:53 人气:10 评论:0

      在影响力交易方面,2010 年《反贿赂法》的一般贿赂犯罪足以涵盖与该行为有关的大多数情况。

      Regarding trading in influence, the general bribery offences in the Bribery Act 2010 are broad enough to cover most circumstances related with the behaviour in question.

    标签:
    上一篇: 意大利第18条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