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腐败合作逐步推进,中国正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今年4月27日,B20反腐败专题论坛在北京召开,这是反腐败首次以专题论坛的形式现身B20。参会代表的对话以及之后与商界的商讨内容,共同形成了一份《B20 anti-corruption policy paper》(反腐败策略报告),该报告属于B20政策建议报告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报告提出3条建议,一是鼓励加强国际反腐败合作,促进持续增长;二是促进更加透明的商业环境,增强有序竞争;三是支持能力建设,促进反腐合规工作的可行性。而《B20向G20的政策建议》(B20 2016 Policy Recommendations to the G20)提出20条重要的建议。其中涉及反腐败的有两条建议,一条是G20应加强政府间合作反腐败,并支持更优的合规能力建设;另一条则是G20应促进更透明的商业环境去支持竞争。《B20向G20的政策建议》中的关于反腐败的建议是基于《反腐败策略报告》而产生的。
对于此次G20杭州峰会对中国的意义,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阮宗泽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增长迅速,而中国参与规则制定,将有助于保护中国的海外利益;同时,中国企业“走出去”,需注意风险防范和评估。中国企业“走出去”所面对的海外反腐败风险,也是上述风险防范中重要的一部分。
反腐条款应嵌入商业合约
《每日经济新闻》获得的官方资料显示,今年4月27日的B20反腐败论坛,除开幕式外,共设有三个专家讨论组,一是合规能力建设和反腐败努力,二是跨国公司和新兴市场企业的反腐败经验交流,三是营造更有利的反腐败政策环境。
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前副行长、国际商会执行董事、人大重阳高级研究员张燕玲是B20反腐败论坛参会者之一。张燕玲向记者透露,会议研讨了腐败的新变化,例如招标之前的不正当行为,呼吁企业遵守市场经济和契约精神及合规竞争,各国企业代表介绍了反腐败做法。
张燕玲在论坛讨论组上发言表示,中国为营造有利的反腐败政策法律环境做了许多工作,例如近期成立了企业责任和反腐败委员会,与国际商会反腐败委员会对接;而委员会的首要工作就是推广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商会抗击腐败规则》和《国际商会反腐败条款》。
同样是B20反腐败论坛的参会者的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俊林则表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建立自身的合规体系以及风险防控体制。”他建议在G20尽快推动反腐败统一立法,例如以G20中的某国牵头,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反腐败公约,或制定普遍适用于G20的反腐败条款,嵌入到商业贸易合同中。
透明环境护航企业发展
对于中国“走出去”的企业而言,反腐败论坛提及的国际合作反腐败,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有很多的实际意义。
中国企业“出海”面对的海外反腐败法规各有其特点。据王俊林介绍,美国FCPA号称全球管辖权最宽的法律,无论是证券还是金融交易,只要和美国领域有关就会受到管辖;而英国的UKBA号称世界最严厉的反腐败法律,不但规范了企业自身的腐败行为,同时企业的“相关人”若实施了腐败行为,那么该企业则会被“连坐”。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进程中,有时亦可能遭遇本地市场的“水土不服”。对此,一位曾参与企业跨国并购的知名公司法律顾问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国内很多企业都在进行反腐败方面的内控合规建设,在制度和工作流程等层面,规范企业自身的行为,在对外贸易、投资、并购等商业活动中,守住自己的“底线”。
“在国际合作反腐败的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严格地遵循当地法律制度,公平竞争获得项目,这能够提升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形象。”王俊林称,中国企业“出海”,目光应该更长远,树立起大国企业形象,在未来的国际商务活动中将处于有利的地位,有助于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