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8-25
近年来,广东在加大追逃力度的同时做好防逃工作,紧盯人、钱、物等关键环节,把好关口,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据统计,广东外逃国家工作人员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13年14人、2014年8人、2015年11人、2016年5人、2017年上半年1人。
广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进行严格审批,从目的地、事由、时长、次数等情况综合研判,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不批不办、不批不放”。今年以来,广东省委组织部就省管干部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征询省纪委意见12人次。
同时,广东针对“配偶移居国(境)外干部”开展风险排查,对本人不申报、组织难发现的问题,全方位收集线索,把反映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信访举报列为“12380”信访举报平台受理重点。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中,对频繁出国(境)特别是连续前往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员,列为重点对象深入排查。
此外,广东各级党组织注重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有外逃倾向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立案、初核或采取纪律审查措施前,及时收缴有关涉案人员的出国(境)证照,同时采取技侦边控、冻结资产等防逃措施,做到纪律审查与防逃同步进行。(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