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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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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内亚实施《公约》第33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7-6-25 21:14:55 人气:7 评论:0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怀疑某人实施或企图实施犯罪,且该人能够提供证据,则应保护该人的身份(第 864 至 869 条)。《反腐败法》草案规定了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亲属适用的国家特别保护措施(第 94 和 95条)。但尚未颁布法令明确规定提供此种保护的条件。《新刑事诉讼法》第 872 条规定,为保护这些人的身份,可以使用音像记录或录音。
   该法第 4 条和第 155 条规定,凡因某一犯罪的实施而直接受到人身侵害的, 可提起民事诉讼。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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