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塞内加尔实施《公约》第36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7-4-13 11:07:33 人气:12 评论:0

  塞内加尔有一个专门的反腐败机构,即反腐办。反腐办是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有权主动就案件采取行动、 进行调查和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成立反腐办的《法令》第 3 条)。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