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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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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实施《公约》第36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7-4-13 10:58:02 人气:19 评论:0

  根据《反腐败法》,缅甸设立了反腐败委员会作为侦查《公约》所确立犯罪的主要机构,但不是专属机构。此外,这一侦查力量得到了其他专门执法和监督机构的补充,如缅甸警察部门和特别调查局。反腐败委员会直接向缅甸总统报告,作为独立运营的政府机构履行职责。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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