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缅甸实施《公约》第35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7-4-13 10:37:28 人气:8 评论:0

  此外,从侵权法得出的普通法补救原则允许遭受腐败行为所造成损害的实体或人员启动法律诉讼,要求该损害的责任者对其进行赔偿。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