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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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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内加尔实施《公约》第34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7-4-12 20:54:03 人气:8 评论:0

       根据塞内加尔的法律,腐败行为带来后果,包括按照民事义务法、洗钱法和公共采购法的规定处理。例如,《公共采购法典》第 145 条规定,公共采购监管机构的争议解决委员会可以实行制裁。《洗钱法》第 42 条对惩处法人作出了规定。法律允许遭受腐败行为损害的实体或个人提起法律诉讼程序,以便向那些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方索赔。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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