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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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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实施《公约》第29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7-4-10 20:02:26 人气:4 评论:0

   在喀麦隆,《刑事诉讼法》对时效期作出规定。(按《刑法典》第 21 条)被划分作为轻罪的腐败犯罪,时效期一般为三年,重罪 10 年,从实施轻罪行为之日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 65 条)。《刑事诉讼法》第 66 至 68 条载有关于如何解释和暂停计算时效期的规定,这些规定实施了《公约》所确立的这一要求。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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