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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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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得角实施《公约》第26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7-4-10 17:17:00 人气:5 评论:0

  佛得角规定了法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9条和第38/VII/2009号法第27条)。然而,并没有注册法人实施腐败犯罪的例子。《民法》第169和483条以及规定赔偿问题由民法管辖的《刑法》第100条规定了《公约》所界定的犯罪的民事责任。在进行国家访问时,佛得角尚未规定法人因实施《公约》确立的犯罪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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