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塞内加尔实施《公约》第49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7-4-10 14:16:30 人气:5 评论:0

  《西非经共体成员国之间警务合作协定》第8条和《西非警察首长委员会协定》就进行联合侦查作出了规定。已经与加纳和科特迪瓦进行了这类联合侦查。
 

    标签: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