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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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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实施《公约》第50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10 22:35:00 人气:5 评论:0

    关于特殊侦查手段,在某些条件下,可能为了侦查某些罪行,包括与贪污有关的罪行而下令对邮递和电信进行监控。此外,在某些条件下,总检察长办公室可能使用其他监视或观察技术手段,也可监视银行关系。在司法协助方面, 《欧洲刑事事项互助公约第二附加议定书》 (瑞士是缔约国)包括关于跨境观察、控制下交付和联合侦查组的规定。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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