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打击腐败,俄罗斯联邦执法机构有权开展特别调查,这种调查可使它们参与审问或询问、收集样本以便进行比较研究、以核对为目的进行采购、跟踪追捕目标和文件、参与监督、查明身份、检查房地、建筑物、设备、特殊区域或车辆、监测邮政投递、电报或其他通信、监听电话、通过技术通信渠道收集信息、参与数据收集、设立控制交付和开展钓鱼行动。上述措施应根据 1995年《警察行动法》采取,目前正在考虑该法第 7 条所确定的理由和第 8 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调查工作可在外国执法机构根据俄罗斯联邦签订的国际协定提出请求的基础上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