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事项司法协助法》的 2013 年修正案授权采用特工调查和控制下交付等特殊侦查手段。在国际一级, 《东南欧警察合作公约》和警察合作问题双边协定允许采用此类手段。然而,借助此类手段获得的证据并不是一直自动被法院加以考虑,因为此类证据必须“配有”其他证据。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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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刑事事项司法协助法》的 2013 年修正案授权采用特工调查和控制下交付等特殊侦查手段。在国际一级, 《东南欧警察合作公约》和警察合作问题双边协定允许采用此类手段。然而,借助此类手段获得的证据并不是一直自动被法院加以考虑,因为此类证据必须“配有”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