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可在国内腐败案件中使用控制下交付(滥用职权问题调查委员会规则30) ;可针对某些犯罪实施卧底行动和窃听( 《预防洗钱法》第 19C 条, 《预防腐败法》第 14 和第 19 条) 。尼泊尔尚未订立关于在国际一级使用特殊侦察手段的协定或安排。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尼泊尔可在国内腐败案件中使用控制下交付(滥用职权问题调查委员会规则30) ;可针对某些犯罪实施卧底行动和窃听( 《预防洗钱法》第 19C 条, 《预防腐败法》第 14 和第 19 条) 。尼泊尔尚未订立关于在国际一级使用特殊侦察手段的协定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