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又报告了在有关使用特别侦查手段方面它有义务遵守的国际框架的情况,其中包括实施《1985 年申根协议》的公约;2000 年《欧盟在刑事事项方面提供相互援助的公约》;1959 年欧洲在刑事事项方面提供相互援助的公约的第二份附加议定书;以及《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在上文提及的最近每一份双边协议方面,都订有关于使用特别侦查手段的条文。关于特别侦查手段的法律为规范相关问题提供了国内的法律框架。此外,2007年进行了十一次控制下交付,2008年进行了三次及 2009年进行了十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