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芬兰实施《公约》第49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4 20:12:52 人气:9 评论:0

   最后,芬兰是欧盟联合调查组最有经验的使用者之一。自 2004 年以来,它参加了总共 28 个这类调查组,其中三个是为调查腐败相关犯罪设立的并维持至今。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