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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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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实施《公约》第48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3 23:11:13 人气:7 评论:0

   只有在有组织犯罪事项上,该国警察自发和在请求下直接或通过刑警组织网络与该地区其他警察部队开展合作。

   考虑到法律和机构背景,审议组相信执法合作将在今后几年得到极大提高。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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